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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献血法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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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献过血吗?献血是一件对他人和自己都有益的事情,但是大家也需要了解献血法的相关知识,做到安全献血哦!

一、概述

1.立法目的: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2.实施时间:《献血法》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二、无偿献血制度

1.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2.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3.无偿献血用途: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三、采集血液

(一)献血者健康检查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

(二)献血量和时间间隔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严格禁止血站违反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三)血液

血液的包装、储存、运输应当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血液包装袋上应当标明:

(1)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

(2)献血编号或者条形码;

(3)血型;

(4)血液品种;

(5)采血日期及时间或者制备日期及时间;

(6)有效日期及时间;

(7)储存条件。

四、供应血液

1.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2.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

3.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4.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判断题】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 )

【答案】√。解析: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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