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安徽省公务员局(以下简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5年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要求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安排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 日9:00至4月6日24: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以上为2015安徽公务员公告部分内容)
以上信息为网上搜集与整理,具体报名时间请以当年公告内容为准;
以上内容均为中公网校小编在网上搜集与整理,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请点击公务员考试进行网上咨询或去当地中公教育进行咨询。
中公网校专家、 中公名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