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国考面试时间

2021国考面试时间相关信息

专业专项 面试公告 面试时间 备考资料 面试课程
中央党政机关 面试公告 1月23日起 面试资料领取 面试课程
海事局 面试公告 3月中下旬 面试资料领取 面试课程
统计局 面试公告 3月23日 面试资料领取 面试课程
外交部 面试公告 另行通知 面试资料领取 面试课程
税务局 面试公告 3月15日后 面试资料领取 面试课程
海关 面试公告 3月中下旬 面试资料领取 面试课程
科技部 面试公告 待更新 面试资料领取 面试课程
商务部 面试公告 1月27-29日 面试资料领取 面试课程
审计署 面试公告 2月28日 面试资料领取 面试课程
铁路公安 面试公告 待更新 面试资料领取 面试课程
银保监会 面试公告 待更新 面试资料领取 面试课程
证监会 面试公告 待更新 面试资料领取 面试课程
出入境 面试公告 2月27日-3月1日 面试资料领取 面试课程
消防 面试公告 3月8-17日 面试资料领取 面试课程
知识产权局 面试公告 待更新 面试资料领取 面试课程
其他部门 面试公告 1月31日起 面试资料领取 面试课程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一般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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