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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公基备考公文知识:公文行文规则之下行文规则、其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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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工作处理条例》将公文的行文规则分为一般规则、上行文规则、下行文规则、其他行文规则。公文行文规则是指党政机关在日常工作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行文制度和原则。公文的行文规则这部分内容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重点和常考点,它的考察方式主要是将规则中的某一条文加以更改来让我们判断对错。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了解公文的行文规则中的下行文规则和其他行文规则。

 

一、下行文规则(上级发送给下级)

 

(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也即是说哪一个机关办理该公文涉及的事项的,就直接下发给该机关,如果需要其他机关了解该公文的事项的抄送其他机关即可。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这样做的目的是让上级能够掌握和清楚地了解下级的工作,不至于在重要问题上出错。

 

(2)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政府的其他部门可以向下级政府行文,但不得发指令性要求,是因为本级政府的部门与下级政府是同一级的,因此是不可以发指令的要求的。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3)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如省公安厅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则可以向市公安局发文。

 

(4)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这是因为该事项涉及众多部门的职权,如果所涉及部门没协商一致就向下级机关发文,则会发生政令混乱的情况,同时下级也不能很好的贯彻上级的规定。

 

(5)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如市公安局的上级包括了市政府与省公安厅,市政府在给市公安局发文时,必要时需要抄送给省公安厅。

 

二、其他行文规则

 

(1)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由此可知能够联合行文的机关只能是同级机关,非同级机关则不可以联合行文。

 

(2)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如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作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依据职权可以向对方行文。

 

(3)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政府的工作部门中有办公室和其他的内设机构,如市公安局内不仅设有办公室,还设有财务、人事等部门,也只有办公厅(室)可以对外正式行文,财务、人事等部门则不可以对外行文。

 

我们了解了行文规则中的一般规则和上行文规则的相关知识点,用下列题目来巩固该知识点。

 

1. 开封市政府拟向新乡市政府行文,协商如何共同治理雾霾,打造绿色河南等事宜。其行文关系应该是:

 

A.上行文 B.下行文

 

C.平行文 D.逐级行文

 

1.【答案】C。解析:开封市政府与新乡市政府是同一级别的机关,开封市政府拟向新乡市政府行文,协商治理雾霾,因此二者之间的行文属于平行文。故本题答案为C。

 

2. 联合行文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A.联合行文的组织应是“同级”组织

 

B.本级政府可以和上级政府的工作部门联合行文

 

C.联合行文的组织应是“上下级”组织

 

D.联合行文应遵循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2.【答案】AB。解析: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由此可知,能够联合行文的机关只能是同级机关,选项A说法正确;本级政府如市政府,可以与省政府的工作部门如省公安厅联合行文,市政府与省公安厅都是省政府的下级,因此二者是同级别的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故本题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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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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